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重庆实名举报贪官最高奖20万 发帖举报也有奖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2日10:3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重庆9月2日消息(记者刘湛)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近日出台的《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举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经检察机关查实,法院判决生效,举报人最高可获20万元奖励。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在出台举报奖励办法当天向举报人发放了四笔2008年查实并判决的受贿案举报金,其中实名举报重庆市国税局原副局长黄亦瑾受贿10万元的举报人梁先生获得单笔最高的4500元的奖金,比正常奖励额度增加了1%。

  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追缴金额分了几个档次进行奖励,有十万以下的,有十万到五十万之间的,也有五十万到一百万之间和一百万以上的,这四个档次将分别按追缴赃款的相应比例进行奖励。如果是实名举报,举报奖励增加一个百分点。另外,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经报市检察院审批可获得10到20万元的奖励,也就是说这个办法的最高奖励额度是20万元。

  对举报人身份保密问题,举报奖励办法对此也有相关的规定,举报人可以自己到指定地点或者其认为方便的地方领取奖金。同时检查机关在查证宣传奖励过程当中,没有经过举报人书面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基本情况。除经举报人同意以外,奖励均应采取秘密的方式,举报奖励卷宗材料应当定立归档,未经举报中心负责人同意不得借阅,办法对举报人身份的保密设计十分周全。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