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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名单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2日11:18  大江网

  大江网讯 记者叶新阔报道:9月2日,大江网记者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江西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布。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资格复审,共1302人进入拟聘用人员名单(点击查看名单)。公示通过后,拟聘用人员将与所报考的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聘任合同,到具体的任职村开展为期2年的工作。

  据了解,本次选聘对象均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共1302人。正式聘用后,他们将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派遣至县(市、区),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落实到具体的任职村,并签订聘任合同。据悉,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主要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

  大江网记者还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被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除了可获得每人每年1.8万元的工作、生活补贴和保险费用外,还可获得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针对在聘期工作表现良好、期满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同时,从2010年起至2014年,每年从县、乡机关招考公务员的职位中拿出30%—50%,定向招录在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在县、乡公务员岗位表现突出的,可以调入市以上机关工作,被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附件: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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