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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法院名义行骗 海南省高院提醒市民须警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2日17:12  南海网

  南海网9月2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杨振东 通讯员 林明智)如果有人打电话告诉你,你被人起诉,将要收到法院的传票,或要求你提供个人详细信息,向指定账户汇入钱款。那么,你就要警觉,因为这很有可能是有预谋的诈骗行为。

  据了解,近段时期以来,海南省高级法院多次接到群众和基层法院反映,称有人用电话或短信等形式,以法院名义告知对方有案件在法院审理或执行,需核对身份信息并缴纳一定数额的诉讼费、申请执行费。

  法院在此提醒各位市民:对这类事件,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需遵循严格的程序和要求,法院送达传票等诉讼文书,均通过法院特快专递途径,若通过电话告知,也都是使用法院内固定电话拨打;若通过电话告知,也都是使用法院内固定电话拨打,根本不采用语音电话、短信提醒等方式送达文书。此外,诉讼费的缴纳一般是立案庭收取或是向通知书内写明的受案法院开户银行帐号缴纳。对没有确定的电话,市民千万要多留个心眼,不要提供自己个人身份证、银行账户密码等信息,更不要往对方指定的账户上汇款,以免造成损失。今后若碰到类似的事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例:

  2010年8月30日上午,事主某保险公司文昌支公司的代理人,接到一个语音电话,电话里称法院通知缴费,今天是最后一天,然后就没有声音了。某保险公司文昌支公司的代理人问是不是法院打的语音电话,立案庭经过电脑查询某保险公司文昌支公司确实有一个案子在法院,但正在上诉期间,立案庭便告知该代理人,法院没有打语音电话通知他们到法院拿发票到农业银行交费。

  2010年8月31日上午9点半,事主陈某称其妻子接到一个自称是法院打来的电话(对方操外地口音),称是法院通知今天是最后一天,让他们交款。经过查询确认陈某没有案子在法院。法院也从来没有通过语音电话通知当事人的惯例,因为法院的传真号码等都是对外公开的,所以,可能是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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