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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副县长”的新闻应改成“干群冲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2日17:12  国际在线

  

“殴打副县长”的新闻应改成“干群冲突”
“殴打副县长”的新闻应改成“干群冲突”

  8月16日下午2点,广东南澳县青澳派出所传唤了当地两村3名村民,理由是3人于7月28日阻扰青澳湾广场的建设施工。这引起两村村民的不满,他们认为,有关部门砍伐防风林本就存在问题。当晚10时,两村近50名村民到派出所“要人”,随后引发冲突,冲突中当地党委书记(副县长兼任)受伤。(9月2日 东北网)

  这则新闻的题目叫做《广东数十村民因防风林被毁闯派出所殴打副县长》。应当说,在干群关系屡曝不和、暴力维稳事件屡见不鲜的当下,这则新闻确实给了公众一种相当强的视觉冲击感。

  不是说“殴打副县长”里有多少社会正义的成分,不是说村民就应该利用多数人暴政进行打人,而是说,“殴打”一词带有太强的贬义性质和强势性质,而以前往往被暴力维稳的弱势群体,这一次终于强势了一回,以往新闻中强势无比的官员们也弱势了一回,这着实制造出了不少吸引眼球的看点。

  但是,弱势群体果真就能强势起来吗?仔细看完新闻才发现,事实情况并非如此。据医院工作人员介绍,17日凌晨,被送往医院的病人共有7人,有4名是村民,有3名是官员,这三名官员中,有一位是当地党委书记(副县长兼任)。另外,新闻还配了三张照片,一张是施工地森林被砍伐殆光的,一张是描写一名被打伤村民在病床上躺着的照片,另一张是一位村民背部被打皮肤淤青的图片。

  显然,新闻题目中的“殴打副县长”是以偏概全,而站在村民利益角度讲,新闻题目很是具有歧义。明明是副县长与村民都受了伤,怎么就成了“殴打副县长”了呢?这让我想到了美国《太阳报》新闻主编博加特所说的一句话,“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了狗才叫新闻”。首先要说的是,笔者无意将谁比作狗,只是就事论事的讲,官员、警察打村民不应该成为新闻“审丑疲劳”的终点,即便这样的事情发生再多,“殴打村民”也永远是新闻中的新闻。

  副县长在官级及福利待遇上,比村民们高许多;在工作的体面程度上,也优越不少。但这不是这则新闻成为“殴打副县长”而不是“官民冲突”、“干群冲突”或者是“殴打村民”的理由。而“殴打副县长”的题目,却足以能够起到以下两点坏的影响:其一,村民维权终于强势了一回,并且暴力了一回,而官员却成了十足的无辜者、可怜者,所以,该处理的,只能是村民;其二,暴力维稳有时是公权力的被逼之作,并非对暴力维稳有特殊的癖好。

  “殴打副县长”的新闻题目,即使不能改成“殴打村民”,也应该用“干群冲突”“互有所伤”来进行描述。只有这样,本来该平等对话的干群双方,才有平等对话的平台;弱势的公众,才可能会在强势的公权力面前,争取到些许话语权和尊严。(王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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