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礼包惠及全市17万老人 昨日至25日办理申请
长寿金发放标准
80~89岁每人每月50元
90~99岁每人每月100元
百岁以上每人每月200元
敬老节发慰问
金每人1000元
本报讯 (记者廖靖文 通讯员穗民宣)广州市将从2010年7月1日起,由市、区(县级市)财政每年投入11481.78万元,向全市80周岁以上具有广州市户籍的17万长者统一发放长寿保健金。
具体发放标准为:80~89岁每人每月50元,90~99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200元。此外,每年敬老节期间继续向全市百岁以上长者发放慰问金每人1000元。需要提醒的是,部分区、县级市现行的长寿保健金(津贴)高于此标准的,保持原标准不变。
同时,广州市按照上述标准向驻穗部队年满80周岁以上由部队服务管理的离退休干部,以及计划移交、尚未移交地方安置的80周岁以上离退休干部共1400多人按以上标准发放长寿保健金。
据介绍,目前年满80周岁以上的广州市户籍老人有近17万,90岁以上的老人有2万多名。去年开始,全市各区(县级市)已全面落实向90~99岁长者发放长寿保健金。其中,萝岗区率先向80~89岁老人,发放每人每月80元的长寿津贴。
10月25日前划入专用账户
昨日起,全市各区开始受理长寿保健金申请。其中,9月1日~25日受理1930年10月31日前出生的长者的申请。
昨日下午,记者在海珠区赤岗街鹭江居委会看到,居委专门开设了一个区域办理这项申请,符合条件的长者或亲属只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和存折原件,工作人员现场就进行复印,并帮助填写申请表格,手续十分便捷,5分钟内就能完成,当天已经为30多位长者办理了申请手续。
“政府给我们发放长寿金,当然高兴了!虽然金额不是很多,也是政府给我们的一份关怀。”82岁的李婆婆是电池厂退休职工,她和老伴都符合申请长寿金的条件。
市老龄办主任李华照表示,由于一下子要受理近17万名老人的申请,预计受理初期工作量特别大。他建议各位老人家和家属不用挤在受理初段申请,可以合理安排时间。
经审核后,80周岁以上老人符合条件的长者统一以达到周岁的年龄段当月按标准开始计发。其中,2010年7月已满80周岁的长者,按照此次标准补发。
长寿金首次发放时间为今年10月25日,将直接划入长者的个人存折,发放时一并补发今年7月~9月应补发的数额。
新办或升级提前一个月
据介绍,9月25日以后,凡年满80周年的长者新申请办理长寿金领取手续,或年满90周年或100周年的长者办理长寿金升级手续的。需在年满周岁前一个月的20日至月底(正常工作日)到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办理手续即可。办理申请手续后的下月按标准发放。
例如今年12月年满80周岁的老人,可以在11月向户籍所在地机构申请。经审核后,各区、县级市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每月25日前,将长寿保健金款直接划入长者的长寿金专用账户。
此外,长寿保健金不纳入广州市低保、低收入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计算范围内,不会影响申请低保、低收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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