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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整改企业不留“案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2日17:54  大洋网-广州日报

  《重点污染源环保信用管理办法》新修订出台

  本报讯(记者叶平生 通讯员邓慧玲)在环保信用评级过程中,被评为红牌或黄牌的污染企业,如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整改到位并经检查合格,省环保厅将在最终的信用等级评定时取消红黄牌标识,不把它们列入“环保严管企业”或“环保警示企业”名单,不记入档案留案底!记者昨天从广东省环保厅获悉,日前该厅修订出台了新的《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扩大企业环保信用等级管理范围的同时,也增加了信用修复机制,让那些曾经犯过错误、环保信用评级不达标的企业能有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年的环保信用评级工作将按照修订后的新《办法》展开。

  新修订的《办法》将管理范围扩大至所有污染物排放总量大或对环境的潜在影响大的污染源,总计456家。其中,废水类污染源164家、废气类污染源120家,以及污水处理厂172家。主要包括:燃煤燃油火电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电镀、造纸、印染、制革、化工(含石化)、建材、冶金、发酵、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等重污染行业的企业,以及国控重点污染源等。列入该管理办法监管范围的企业名单日前已由省环保厅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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