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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搞定”公办学位为名诈骗20万元“招生费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2日18:1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教育局提醒:勿信公办学位可买 欢迎家长举报

  本报讯 (记者张颖妍)无数孩子在东莞就读的新莞人,都梦寐以求一个公办学校的学位,但这种殷切的心情却容易被人利用。前日,市教育局接到洪梅镇宣传教育办报告,洪梅中心小学有新莞人家长到学校反映,该校音乐教师梁东涉嫌在2010年新莞人学生招生期间利用洪梅镇新莞人招生办名义进行诈骗活动。据称已有50多名新莞人家长受骗,涉案金额达到20多万元。

  家长:20万元打了水漂

  去年开始,东莞正式实施新莞人“积分制”读公校的办法,让不少新莞人的孩子可以通过合法渠道正式迈入公办学校的大门,今年以来“积分制”的“门槛”也有所降低,基本只要符合有买社保和计生政策的新莞人,均有机会申请。但一些新莞人家庭未能顺利申请。一些条件不符合“积分制”要求的家庭打听到洪梅镇中心小学老师梁东能帮助新莞人办理入读该校的手续。

  据有关部门调查,梁东称其能帮助新莞人子女入读洪梅中心小学、洪梅一小、洪梅二小和洪梅中学,向各位需要“帮助”的家长收取了2000~7000元不等的 “招生费用”。据新莞人家长自报统计,已有54名新莞人家长受骗,总受骗金额达到20万元。

  昨日是新学期开学日,交了费用的家长没有能够让孩子获得公办学位,“招生费用”也石沉大海,而作为当事人的梁东老师更是“人间蒸发”。

  教育局:对入学资质再核查

  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对于涉案教师,会交由洪梅公安分局对该事件立案侦查。如经查实属于刑事案件,证明该老师违反了法律,这位老师除了要承担司法部门的处罚外,教育部门也会将其开除。

  据悉,教育局目前已要求洪梅镇宣传教育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这些新莞人子女的入学资质再次进行核查,对符合通过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的,一律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对不符合入读公办学校条件的,则由洪梅镇宣教办协调,安排入读民办学校。

  提醒:

  勿轻信“买学位”承诺

  对于坊间一直流传的各种各样花钱“买学位”的说法,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昨日特别提醒家长们警惕。“目前教育局只承认通过‘积分制’读公校的新莞人子女的公办学位。我们随时会核查申请公校的新莞人资质,如果不符合‘积分制’的要求,一样撤销公办学位。”他提醒家长,勿轻信某些社会人士甚至学校老师、学校领导的一些所谓“承诺”。

  另外,教育局表示,新莞人家长如遇到类似情况,可及时向教育局基教科、监督科等有关部门举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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