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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采访取缔黑作坊遭围殴 打人者反喊“记者打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2日21:38  国际在线

  

记者采访取缔黑作坊遭围殴打人者反喊“记者打人”

  受伤记者张志杰(中)被送往医院后,市记者协会秘书长杨志谋(左)和本报执行总编辑屈胜文前去看望慰问。记者 刘珂 摄

  

记者采访取缔黑作坊遭围殴打人者反喊“记者打人”

  张志杰住院治疗,市记协秘书长杨志谋(左二)与本报执行总编辑屈胜文(左三)前去看望。记者 刘珂 摄

  西安晚报报讯 (记者 王海鹏)昨日下午,长安区斗门工商所取缔辖区内古城村几家油毛毡黑作坊,本报等三家媒体在现场采访时,遭到黑作坊生产人员围攻,致使本报记者张志杰多处受伤。目前,多名打人者已被警方控制。

  这几家油毛毡黑作坊位于王寺街办古城村北一片厂区内,早在今年8月17日,本报记者张志杰就曾对这几家黑作坊进行了报道,当时工商执法人员表示,这些厂子属无证经营,环保也不达标,曾多次被取缔,却很快又死灰复燃。

  昨日下午,本报、西安电视台、西部法制报等4名记者将暗访的情况向工商长安分局进行了投诉。下午3时,斗门工商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准备对黑作坊进行彻底取缔,就在此时,黑作坊里10多名生产人员拿着砖块、棍棒起哄,并对现场采访的记者进行推搡。本报记者张志杰和西部法制报1名记者被黑作坊生产人员围殴,在场的工商执法人员试图阻止,但终未能阻止对方的暴行。

  昨晚10时许,全身多处受伤的张志杰在市第一医院接受治疗,经诊断他胸部、颈肩等多处软组织受伤,头部外伤明显,目前已经住院观察。西安电视台两名记者躲进一间厂房才逃过一劫,但记者的手提包和摄像器材被黑作坊生产人员抢走。事发后,公安长安分局王寺派出所及时处警。涉嫌打人的黑作坊生产人员已被警方带走调查。公安长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连夜赶到王寺派出所,明确表示一定要严肃处理此事。

  “施暴者骑着自行车拦截我们”

  昨晚,市第一医院病房内,强忍着身上多处疼痛的本报记者张志杰讲述了黑作坊生产人员的恶行,对方曾两度将手无寸铁的张志杰打倒在地。

  30岁的张志杰是本报多年奋战在采访一线的优秀记者。事发当日,接到村民再次投诉后,他与西安电视台等媒体记者一起,再次赴黑作坊采访,没想到却遭到了10多名黑作坊生产人员的暴力围殴。

  看到黑作坊生产人员拿着砖块、棍棒起哄后,张志杰第一时间拿出手机报警。然而,就在这时,他被一名男子推倒在地。“接着就有人用脚猛踢我的背部和头部。我蜷缩在地上,尽量用双手保护着面部和头部。”昨夜,躺在病床上的张志杰轻声说。

  “然而没过多久,这些人再次围上来对张志杰进行殴打,他又一次被打倒在地,身上的衣服也被撕烂。”目击了整个过程的西部法制报记者说,当时现场情况非常混乱。黑作坊生产人员一边动手打记者,一边却喊着“记者打人”。同在现场采访的西安电视台记者说,听到10多名不法分子起哄,并喊问“谁是记者”,他感觉情况不妙,便立即和同事冲出了黑作坊,然而“施暴者骑着自行车拦截我们”。最后,两名电视台的记者躲进一家厂房内,才免遭殴打。

  斗门工商所负责人李强当时也在现场。记者遭殴打时,李强表示当时现场很混乱,他们多次制止都未能见效。 记者 王海鹏

  市记协秘书长杨志谋与本报领导看望伤者

  本报讯 (记者 李媛) 昨晚,得知本报记者张志杰遭到不法分子殴打受伤后,西安市新闻工作者协会(简称市记协)秘书长杨志谋与本报执行总编屈胜文等人,一同前往医院看望、慰问,祝愿受伤记者早日康复。

  昨晚10时许,全身多处受伤的本报记者张志杰被送往西安市第一医院接受治疗。市记协秘书长杨志谋、本报执行总编屈胜文等领导赶至医院急诊室时,受伤记者刚刚做完初步检查。

  张志杰简单告诉大家在医院检查的情况和自己的伤痛感觉后说:“这么晚了,还打扰领导们过来,谢谢大家!”随后,屈胜文推着轮椅,亲自将受伤记者送进了胸外科的病房。

  在杨志谋、屈胜文和医护人员等的帮助下,受伤记者艰难地躺到了病床上。杨志谋握着张志杰的手说:“志杰同志,你辛苦了,市记协一定会为你主持公道。请你安心养病,那些对你施暴的不法分子一定会受到严惩!”

  安全感何在?

  又见记者被打! 而且都是在正常采访过程中被打,这不由得让人倍感疑惑——在一个现代文明社会,我们的安全感到底在哪?

  被曝光者何来打人的底气?是一贯的颐指气使,还是背后有人授意,我们无从得知。但我们知道,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是媒体所具有的使命。记者是媒体从业人员,媒体又是代表公众话语权的。记者不是去寻衅挑事的,而是去采访报道的,是将客观事实告知于公众的。法律赋予了记者采访权,正常的新闻采访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殴打记者、阻挠采访,是否意味着在公然挑战法律呢?

  殴打采访记者,打人者侵害的实际上是双重权利,其一为一个自然人的健康权或生命权,这属于私权范畴;其二为记者的采访权,亦即公众对公共事件的知情权,这属于公权范畴。因而,无论于公于私,打人者都应受到严惩,绝不能姑息养奸。

  一而再、再而三的记者被打事件提醒我们,总有一些人习惯了捂着真相,不想让记者采访报道,不想让公众知情,甚至不惜使用暴力手段,千方百计予以阻挠。然而,在法治社会,打人者该醒醒了;在文明社会,习惯让人不明真相的思维也该剔除了。 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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