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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考虑为中小企业“就业退税”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3日02:10  红网

  据8月29日《济南日报》报道:“数以千万计的中小企业、微型企业或将很快迎来好消息”——工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三部委正在研究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小企业或大幅减税。其实,这个“好消息”可能还蕴含着更加深远的意义。因为上述可能对中小企业实施的种种新政,应该与缓解就业压力和调整社会分配都有直接关系。因为目前中国城镇就业人口中,每4个人就有3个在中小企业就业,更有专家直指在中小企业就业的比重为80%。

  常说,“就业乃民生之本”。进一步探究,这句话究竟表达的是什么意思呢?研究中国的问题,有时并不需要多么高深的理论,而只需要普通的常识。以中学生学过的政治(经济)常识来表达:一个人失业,实际上就意味着他(她)参与“初次分配”的权利被剥夺。在社会分配中,别人有两次机会(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失业者只有一次(再分配,如失业保险或最低生活保障等),而且失去的是通常更为重要的一次。既如此,焉能不陷入贫困。

  建国以来,因为“人口多、底子薄”的基本国情,就业问题始终是困扰中国社会的头等大事。同时,从现在起到可以预见的未来,这种趋势仍然不会根本改变。为此,中国的经济学家还特别提出了一个西方经济学教科书中没有的新概念——“总量性失业”。因此,如果没有这4200多万户中小企业提供了75—80%的工作岗位,中国的就业情势简直不可设想。

  如今,社会分配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公众最为关注、要求最为迫切的重中之重。因此,占就业比重绝对大头的中小企业也面临着提高工薪和完善社保的压力。但是,近年来,因为世界金融风暴引发了全球性的经济不景气,中国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外向型的中小企业,可以说在经营中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利润空间大大缩小。在这样的社会经济背景下,要解决社会分配问题,完全靠企业本身去挖潜作调整,这对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显然有强人之难之嫌。因此就需要政府对企业让利,通过减免税收,给企业提高工薪和完善社保更大的迴转空间,共同完成政府、企业和劳动者在社会分配的所得比例方面的“转型”。以往,我们为了鼓励外贸出口,制定了“出口退税”的政策;今后,为鼓励企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是否也可以考虑“就业退税”。当然,这个设想现在只是个“概念股”,但似可尽快完善设计,尽快争取上市成为“绩优股”。

  对于中小企业,除了把可以免去的政府收费尽可能免除之外,还应该明确,在利润有限的情况下,把工资薪水和社会保障支出放在企业纳税之前。说白了,按现在国际上的发展趋势,一个社会必须有一部分“单位”就是为了安置就业的,这也许就是常说的“社会企业”。这些企业在运营中做到收支平衡,支出中包括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障支出,就可以算是达到目标。至于能否给国家纳税,倒可以放在其次的位置。

  至于常说的微型企业,按权威专家的说法,利润在30万元以下的,甚至可以不必进行注册登记,当然也就基本上免税了。但工资薪水和社会保障支出则必不可少。

  (作者系著名社会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

稿源:红网 作者:唐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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