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花花然
作为青年志愿者,我经常利用业余时间做点好事。在我的影响下,我侄儿阿胜也成了“小雷锋”,每逢周六周日,我会带上他一起去孤寡老人沈大爷家帮忙做事。这个事情被单位领导知道了,派司机老刘来实地考查一下。
沈大爷家住在城西的一个胡同里,下车要走上三四分钟。到了胡同口,老刘拔了车钥匙,习惯性地掏出墨镜戴上,却不慎踩到一个石头上把脚崴了。
见老刘伤得不轻,我连忙搀扶他,一瘸一拐地往胡同里走,正好遇上了侄儿阿胜。我不好直说老刘是来考查我的,只好介绍说:“这位刘伯伯,是一起来做志愿者的”。阿胜帮忙搀着老刘,一直来到沈大爷家。大家忙活了一会儿,就离开了。奇怪的是,在公司的表彰大会上,我和司机老刘竟双双被公司评为学雷锋做好事的“先进个人”。
那天晚上,老刘找到我,说要请我喝酒庆祝一下。喝到尽兴时,老刘从身上掏出公司奖励给他的1000块钱,抽出500块钱来,硬要塞给我,说这是给我侄儿阿胜的答谢。
这时我才知道,侄儿阿胜以沈大爷的名义给公司写了一封感谢信,表扬老刘“带伤跟我们一起做好事”的事迹。老刘知道这是一场误会,但是图个名利双收,也就不解释了。我看着他递过来的“感谢费”,突然觉得有点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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