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市委书记赵顷霖日前在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舞钢市检察院总结出的‘153’工作法,面对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繁重任务,着眼于群众,着力点明确,不仅适用于检察工作,而且对全市各行各业都有借鉴意义。”
那么,受到市委书记赞赏的“153”工作法,到底是怎么做的呢?
(一)换位思考
信访人冉某,原系舞钢市委办公室会计。1998年6月,舞钢市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冉某立案初查,后因证据不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冉某不服,连续8年上访。2006年4月,出任舞钢市检察院检察长不久的马国兴接触到这起案件。马国兴以办理此案为契机,组织全院干警开展了“如果我是上访者”换位思考大讨论。同时,派专人了解冉某的思想动态,对案件作重新审查,用法律和亲情教育和感化冉某,并帮助解决冉某工作和生活中的切实困难。最终,仅用了8天时间,冉某这块“坚冰”就被融化了。
成功办理这起信访案件后,舞钢市检察院总结出了“三步六字诀”。“三步”就是“以理融化、以法教化、以情感化”。“六字”就是:用“情”字接访,像对待亲人一样对待信访人;用“责”字待访,使信访案件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人负责;用“联”字结访,通过联合办理,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用“法”字规访,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事,化解各种矛盾;用“明”字处访,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透明和公正;从“源”头上治访,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步六字诀”形成后,18起越级信访“老大难”案件在短时间内圆满解决,彻底化解了8起历史遗留的长期缠访、闹访案件。
(二)不断探索
那么,“153”工作法又是怎么来的呢?从1986年开始,黄某上访的车票就装了整整一大袋子。起因是1985年舞钢市检察院以涉嫌贪污为由立案侦查、收审过黄某。2006年3月,舞钢市检察院成立了以马国兴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组,找到长期在外流浪的黄某,重新审查他的问题。同年4月该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案件,对其进行了刑事赔偿,并最终帮助他解决了社会救助金、住所、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
正是这起案件的办理,促成了“三步六字诀”向“153”工作法的升华,即:树立一个理念:以责任、效率、诚信促和谐;实现五个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主体转变、手段转变和管理方式转变;达到三个效果:案结事了心服、执法公信力提高、社会和谐稳定。
(三)群众满意
自实施“153”工作法以来,舞钢市检察院共巡回接待群众211余人次,受理群众信访案件249件,接受法律咨询76件,化解积案26起。在河南省189个县(市)区群众满意度排名中,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十名。同时,各项检察业务也得到全面提升,连续三年位居平顶山市10个基层检察院之首,2009年被评为河南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舞钢市检察院在化解社会矛盾中总结出来的“153”工作法受到当地群众和上级领导的好评,平顶山市委书记赵顷霖、市政法委书记李永胜先后批示,充分肯定这一做法。
目前舞钢市检察院的“153”工作法正在被推广到全市政法工作中,发挥着更有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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