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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宣讲现场有人向检察长自首

  本报讯(记者薛正俭 通讯员王瑾)“我要自首。”近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宣讲团(下称宣讲团)举办的一堂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课后,一名中年男子走进休息室,拦住刚讲完课的银川市金凤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学信说:“您在台上讲职务犯罪预防,我在下面越听心里越不是滋味。想来想去,我决定向检察院坦白我犯下的错误。”

  宣讲现场,除有一人自首外,还接到举报8次,目前有2起案件进入立案侦查阶段。

  这个宣讲团成立于今年1月26日,由银川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兆元担任负责人,成员包括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以及银川市两级检察机关的4名检察长和12名业务骨干。宣讲团成立后,开展进党校、进机关、进部队、进企业、进监区、进乡镇活动,集中完成了警示教育、法治宣讲、预防调查、预防咨询等任务。宣讲团还与银川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协调和沟通,由银川市委组织部下达文件,将职务犯罪预防纳入市委党校的授课范围。

  宣讲团成立之初,尽管16位成员大多是常年工作在检察一线的“老检察”,办案经验丰富但没有授课经历。为了能迅速提高大家的授课能力,宣讲团借鉴教育系统的先进经验,采取“听课十说课”两结合的方法,安排有授课经验的检察人员到有关单位上课,宣讲团成员到场听课,课程结束后,团员们一起总结,互相查找不足。此外,宣讲团还根据不同单位、行业的特点,制订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授课方案。

  据统计,宣讲团成立以来,先后在银川市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和专题讲座30余场次,到有关单位座谈40余场次,2万余名国家公职人员和企事业单位领导接受了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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