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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鉴定:用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化解矛盾

  “检察机关的阳光鉴定咨询网真管用。不用跑腿,不用花钱,我弟弟的问题就解决了。”8月27日,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的孙先生高兴地打电话给临沂市检察院技术处处长任永贞。

  今年7月2日,孙先生的弟弟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他对伤情鉴定结论有异议。究竟该怎么办?孙先生对此一筹莫展。

  从电视新闻中,孙先生得知临沂市检察院开通了阳光鉴定咨询网,立即登录并留言。次日,他的留言得到答复:“案子到起诉环节,你可申请对被害人伤情进行重新鉴定。”

  检察技术人员对孙先生弟弟的法医鉴定书进行审查后,认为认定轻伤的证据不足,不同意原鉴定结论。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进行重新鉴定,被害人的伤情被更改为轻微伤。

  打开临沂市检察院阳光鉴定咨询网,可以看到网页上设置了“阳光鉴定”、“法律法规”和“鉴定动态”三个栏目,上面有与检验鉴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与检验鉴定有关的新闻动态。

  该院副检察长刘东宁介绍,自去年10月16日阳光鉴定网开通以来,共接受群众提出的司法检验鉴定程序、法医检验鉴定标准、文痕检验鉴定标准等方面的咨询问题46件次,检察技术人员针对所有咨询问题均作出了详细的答复。

  除了搞好网上咨询,为群众释疑解惑外,临沂市检察机关还把“阳光鉴定”付诸实践。

  意外死亡事件由于事发突然,死者家属一时接受不了,往往会采取过激行为。临沂市检察院运用“阳光鉴定”处理人身伤亡突发案件30余件,所办案件无一引发越级上访现象。

  2009年8月13日9点06分,因交通肇事被羁押在看守所的丁某出现呕吐;9点31分,被送往医院抢救;14日4点30分,经抢救无效死亡。

  丁某发病后,检察机关及时介入进行调查。经调查和丁某同监室的在押人员、看守所值班干警和查看监室的监控录像,证实监室在押人员和看守所值班人员对丁某无任何打骂、体罚和虐待行为。医院医生为丁某做了全身检查,没有发现外伤。

  丁某家属怀疑丁某是非正常死亡。丁某的父亲组织20余人到有关部门上访。

  为了进一步查明原因,任永贞等三人组成鉴定小组对丁某尸体进行解剖检验,死者亲属及其选定的医务人员在场监督旁证。

  任永贞说,整个解剖鉴定过程,他们告知权利义务,实行了鉴定人员资质、鉴定程序、检验过程、鉴定结论“四公开”,听取死者家属和选定的医务人员的质疑,并就鉴定结论的形成过程、检验鉴定方法、参照标准、执行标准进行详细解释。

  “整个鉴定现场俺们都已经看到了,没说的,俺们一家对鉴定结果心服口服……”当听到检察机关反馈的丁某因“大脑出血后颅内压升高,压迫延髓、脑干,导致生命中枢麻痹,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系正常死亡”的鉴定结论时,李某的父亲告诉检察官。

  一场极有可能引发的越级上访事件就此“烟消云散”。

  临沂市检察院检察长吕盛昌告诉记者:“阳光鉴定”是深化检务公开的一条有效途径,可以用群众最能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及时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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