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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里河交警大队向公交集团通报近期违规公交车检查结果并要求给予不同处罚 记满12分 责令停车待岗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3日02:25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康渊 刘有中)近期以来,七里河交警大队对辖区内公交集团各分公司的车辆安全运行、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向公交集团各分公司通报检查结果,对驾驶员的不同程度的违法行为要求给予不同的处罚。

  七里河交警大队在近期的督促检查中发现,公交集团第六分公司的事故比较突出,事故发生率高于其他分公司,另外,各分公司的驾驶员在运行中存在左道逆行、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遵守道路标志标线、不服从交通民警的管理、不按规定停车、不遵守交通信号等违法行为。

  七里河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张顺先告诉记者,为了确保公交车安全上路,保证乘客的安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七里河交警大队要求,对记分在3分以上6分以下的驾驶员,公交集团各分公司要进行集中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考试;对记分在6分以上9分以下的驾驶员,要在各分公司的交通安全宣传栏内进行公布,点名批评,同时组织参加七里河交警大队举办的交通法律法规考试,待考试合格后,方可上车运营;对记分在9分以上12分以下的驾驶员,要责令停车参加七里河交警大队举办的违法记分集中培训,经考试合格的方可上车运营;凡记满12分的一律责令停车,不得驾驶营运车辆上路,待车管所考试合格后,回单位待岗;一个记分周期内2次记满12分的驾驶员,不得录用为公交车辆驾驶员。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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