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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赵汇)9月2日,甘肃省卫生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意见。计划通过深化改革,到2012年全省乡镇卫生院基本拥有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业务用房、设备和实用人才,每个乡镇卫生院应配备2名妇产科或妇幼保健技术人员,应配备2名中医专业人员;80%的农民能在乡镇卫生院就诊。到2020年,全省乡镇卫生院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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