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洁)9月2日,4名浙江男子因在兰制贩假证,在城关区法院法庭受审,法庭上4人均当庭翻供。该案将择期继续审理。
现年21岁的金磊得知办假证获利丰厚后,便和3名无业同乡干起了制贩假证的勾当。2010年,金磊拿着同乡王志华等人提供的办假证信息,打算在兰帮人伪造证件。1月22日,金磊在兰欲与其老板张强(另案处理)接头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当场从金磊身上查获各类假证信息资料。随后,警方又从王志华等人的租住地查获了许多伪造的证件和印章。
公诉机关认为,金磊等人的行为已触犯刑律,应当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伪造买卖公文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9月2日的庭审中,因金磊等4人均当庭翻供,城关区法院将择期继续审理该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