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汇)9月2日,甘肃省卫生厅印发《全省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远程医疗会诊工作实施方案》。依此方案,我省要用5个月时间,建立以甘肃远程医疗会诊中心和省级各临床医学中心等医疗机构为一体的覆盖全省乡镇卫生院的远程医疗会诊网络。远程会诊程序原则上实行由乡级→县级→市、州级→省级逐级会诊制度。同时,建立与外省(区)之间的远程医疗会诊平台,为我省老百姓在更大范围内寻求诊疗提供服务。
《方案》规定:甘肃远程医疗会诊中心设在甘肃省人民医院。《方案》明确指出:远程医疗会诊作为政府的一项扶贫工程,是缓解基层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会诊费可纳入新农合等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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