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沪甘两外贸企业负责人合伙“飞料走私”,偷逃税款达450余万元 有自首情节 甘肃中化建高管获轻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3日02:26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郭玉红)凭借三本来料加工贸易手册,走私1200吨天然橡胶和150吨加工辅料,偷逃税款450余万元。原上海奥仕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唐伟钧、原甘肃中化建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陆建强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刑,两被告上诉。记者9月2日获悉,鉴于陆建强有自首情节,又据该案具体情节,两被告终审获轻判。

  倒卖料件 假造单据牟取暴利

  上世纪90年代国家出台政策规定:与外商签约从事来料加工的企业,在向海关申报加工贸易备案后,凭借领取的加工贸易手册,就能免税进口加工来料,加工完成后再出口予以创汇。一些“精明”的商人从中找到了一个降低成本的“好办法”——“飞料走私”:把原本应用于加工出口的保税料件私自在国内市场倒卖,并使用造假单据向海关核销以套取暴利。

  1996年12月至次年7月,时任甘肃中化建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的陆建强,以公司名义从兰州海关申领到1200吨天然橡胶和150吨辅料的来料加工贸易手册三本,将购得的100吨天然橡胶伪报成来料加工贸易手册项下的保税货物,在兰州海关报关进口后转手卖给了甘肃轮胎厂。仅这一笔,经海关关税部门核定,偷逃应缴税额就达42.14万元。1997年4月,陆建强将另两本来料加工贸易手册转卖给了上海奥仕公司总经理唐伟钧和业务经理王永辉(尚未归案),中化建公司因此获利31.4万元。而上海奥仕公司利用手册将事先报关进境,并存放在上海海贸保税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杨行保税库的1100吨天然橡胶报关出库销售。经核定,此次共计偷逃应缴税额412.77万元。

  东窗事发 两名高管终审获刑

  1999年8月,兰州海关发现偷逃税款嫌疑后向警方报案。2003年5月28日,因“飞料走私”的唐伟钧被海口市中院判刑,2003年10月23日刑满释放。2004年1月,唐伟钧在兰涉嫌走私被抓获,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方作出不诉决定。直到2008年7月18日,陆建强向警方投案自首,两人均落法网。

  法院认定,鉴于两被告主管负责的单位分别被吊销工商营业执照,故其单位所涉罪行依法不再追究责任。兰州中院一审分别判处唐伟钧、陆建强有期徒刑12年和11年后,两被告一致上诉。记者9月2日获悉,省高院驳回两人上诉理由,但鉴于陆建强有自首情节,根据该案具体情节,最终对唐伟钧酌情从轻处罚,改判其有期徒刑10年;对陆建强减轻处罚,改判其有期徒刑8年。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