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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旅馆见小网友 被劫财来又劫色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3日02:26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李洁 通讯员张丽)通过网络聊天,女子李华结识了一个比自己小19岁的男网友毕某,两人互生好感,遂决定见面,没想到却被毕某强暴并抢走1万多元的财物。近日,城关区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强奸罪判处毕某有期徒刑9年,罚金3000元;其同伙王某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罚金3000元。

  现年40岁的李华酷爱网上聊天。今年1月,李华通过聊天认识了21岁的毕某,并很快被这个小男生的幽默诙谐所吸引。之后1个月内,毕某常主动找李华聊天,声称忘不了她,想和她结为男女朋友。李华招架不住毕某的甜言蜜语,于2月中旬约好与毕某见面。毕某和其同伙王某将李华约到一小旅馆内,稍做寒暄后,毕某就凶相毕露,拿出装有黄色液体的注射器及带电警棍,声称如果李华不按他们说的做,就给她注射毒品。李华不得已交出了身上的现金2000余元及价值3000余元的手机一部,并说出了银行卡密码。王某持卡前往银行网点,取走了6000元现金。之后,毕某强行与李华发生了性关系,并进行录像,作为日后勒索的依据。案发后,毕某和其同伙被公安机关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毕某、王某采用暴力威胁抢劫他人钱财,且数额巨大,毕某以暴力威胁,与他人强行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分别构成抢劫罪、强奸罪。

  (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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