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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门”男主角昨日受审 广西来宾烟草专卖局原局长韩峰辩称受贿百万为“节日红包”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3日02:30  兰州晨报

  

“日记门”男主角昨日受审

  新华网南宁9月2日电 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9月2日开庭,“日记门”事件当事人韩峰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刑事诉讼。公诉人以其收受财物百万的受贿罪名提起刑事诉讼,韩峰却辩护称其收受多为“节日红包”,只属违反纪律并非受贿。

  2日9时许,南宁市中级法院大门外排起长龙,烟草局工作人员等民众排队接受安检后进入法庭旁听庭审。9时30分,韩峰由两名法警从“羁押室”押送至法庭。身着棕黄色T恤休闲裤子的韩峰看起来并不像普通嫌犯似的狼狈,架着黑框眼镜的他除了有些消瘦和憔悴以外,显得颇为儒雅。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韩峰利用职务便利,为陈璋等6人谋取利益,于1999年5月至2010年2月,索取及非法收受陈某、董某、黄某某、赵某某、王某某、高某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01万元。

  韩峰在辩护中承认收受钱物这一事实,但他宣称自己收受他人钱物只是严重违纪行为,并没有违反法律,不是受贿。

  庭审直至下午5时许结束,并未当庭宣判。目前,案件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2009年11月 广西来宾市烟草局局长的“香艳日记”在百度首现后被删

  2010年2月初 “香艳日记”在小范围传播

  2010年2月22日 韩峰被停职检查

  2010年2月28日 “香艳日记”在网上迅速传开

  2010年3月1日 韩峰被立案调查

  2010年3月2日 多名记者在来宾烟草局采访受阻

  2010年3月9日 韩峰被移交检察机关立案调查

  2010年3月13日 韩峰被批准逮捕

  2010年3月14日 韩峰被双开

  ■新闻回放

  2月28日,一部被认为是广西来宾市烟草局局长的日记在网上引起极大轰动。日记记录了局长与多名女下属淫乱细节。该日记包括从2007年9月24日至2008年1月31日,加上之后的5篇,共计145篇。网友统计,该局长受贿16.2万元,应酬吃喝多达56次,情人至少有5人。

  生活“很黄很腐败”

  该日记被网友公认为是“香艳日记”,很多篇日记提及性事,并涉及几个女人。

  9月18日“下午先去宾馆要了个房再去办公室,容××等来,明天他们考专卖员,晚上和他们一起喝了不少的红酒。11点多去国大,小谭早到了……”9月26日“小谭29号要结婚了还要和我玩,看来这个女孩真是太野了!……”12月4日“喝多了。小盘也多了,叫她到我房间……”(省略号处为性活动描写)。

  “局长日记”在2007年最后一天对一年工作、人生观及腐化生活有总结体会:“2007年过去了,这一年我的工作更顺手了,企业规范,中层干部努力而理解我的工作意图,我在员工中的威信高,今年更是全面完成任务,收入又高达20万元,明年更好做。鉴于此我都无所谓回不回区局了,能再干二年直接回区局干个闲职再内退最好。……今年真是交了桃花运,女人多了就是要注意身体。”

  另外,网友总结日记里提到与他有性关系的女人除了谭××、小盘,还有彭×、杨××、李×,这些女人的特点也被“盘点”出来。

  工作就是请客吃饭?

  日记显示,在大部分的日子里,这位局长都在喝酒,并常“喝多了”,工作日下午还在烂睡。10月15日“晚上厂里的何书记、宋厂长、销售部的所有领导都来了,喝了不少洋酒,多了”、11月26日“中午刘××来和他们一起喝酒,喝多了,下午睡到晚上”,等等。

  日记又记录了两次受贿经历:9月16日“中午王××叫去桂景大酒店吃饭,他给了两瓶茅台酒和5万元,存了3万,拿两万回去”、9月20日“下午到办公室,陈×到办公室坐一下,给了1万元,李给了2000元”。

  日记还有官场内幕交易:12月11日“晚上和黄××及土地局的肖局等一起吃饭,定了我们出报名费500万,以确保地皮到我们手,又喝了不少。”

  日记还显示,这位局长经常去考察顺带游玩,但仍被评为先进。2008年1月25日“下午表彰和总结,我们又得了先进,今年可以拿满工资了,达到25万元”。

  据人民网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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