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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8户保障房因空置被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3日02:40  京华时报

  据《羊城晚报》报道1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透露,上月有两户经适房业主和6户廉租房住户因没有正当理由连续空置房屋6个月以上而被保障办收回了房屋。这是广州保障性住房首次因空置而被劝退房。

  1日,《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扣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在金沙洲社区率先试行,据悉这是全国首个相关管理办法。广州住房管理处副处长陈松称,保障办通过第三方机构调查取证,发现金沙洲新社区有两户经适房业主、6户廉租房住户长期空置房屋,连续空置超过6个月。在保障办调查和劝告后,这8户保障房住户自动退回房屋。“这几户人家原来在老城区居住,申请金沙洲房子后又觉得上班不方便,小孩上学远,致房子无人居住。”

  这两户经适房业主的房款已经退回,但按规定5年后才有资格重新申请。虽然政府退回房款,但退回的房款是按原购房价每年扣减1%计算。若是采取按揭购房的住户,所缴纳的利息、办证费用等等,政府都不会再退回。如果房屋已在办房产证,住户又交了购房契税的,那么这些费用也将无法退回。

  据陈松介绍,这次被收屋的经适房住户都已办理了按揭,缴付利息和物业管理费就不再退回,造成的损失将个人承担。值得庆幸的是,他们还没交契税,否则契税也一并不会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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