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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地下钻也不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3日02:56  红网

  郑州市64岁的退休矿工陈新年用4年,在自家居住的棚户区院内地下6米处,挖出一个50平方米的房间。这个地下房间冬暖夏凉,按照附近房地产价格计算,价值20多万元。尝到甜头的老陈,计划继续努力,在地下挖出个三室一厅来,但是麻烦马上就来了——市房管局说,陈的地下室肯定没有办理合法的手续,因此没有合法的产权,不受法律保护;市城乡规划局说:没有经过审批,应该说是违章建筑。(《中国青年报》8月2日)

  政治书上说,“劳动人民的智慧是无穷无尽的”。果然,高房价催逼下,买不起、租不起房的群众不甘示弱,也要同这个“聪明人”建构和主宰的体制斗智斗勇。地上的房子买不起、修不起,我就往底下钻!但是你已经看到吧,在城市地下私自打洞也是不合法的。

  《国土法》等早就有规定,地下土层都属于国土部门的管辖范围。从国际法上讲,领土的范围,除了领空、地表、水面,还可能从地表直到地心。所以,除了不能打洞以外,将来私建“空中楼阁”,也是不行的。地下除了埋着石油天然气,政府还要用来建地铁、建排水管道,建地下停车库、建人防商场……岂容你不经许可私挖乱建?要知道,在北京大城市,地下室出租早就成了房产商为“蚁族”、“北漂”们准备的栖息地。岂容你钻空子?

  就算不是“私建”,大家也不要羡慕老陈的地下室,那里不是浪漫幻想中的窑洞,虽然冬暖夏凉,也会排水不畅、老鼠成群,终日不见阳光……而老陈也不是第一个另辟蹊径的人。前两年,还爆出江西某高校毕业生因为成绩不合格住进山洞新闻;去年,重庆一老汉因不满当地拆迁住到树上三月,后来这位“鸟人”还进了局子;听说还有无家可归者故意作奸犯科,只求在看守所有吃有穿住……总之,为了有个“窝”,满足作为人最基本的需求,人们会无所不用其极,更荒诞的还在后头。

  看完老陈“打洞”之后,饱受高房价之苦的人是笑不出来的,他们只会在心底默默地流泪。同日,与这则新闻对应的是,国家统计局终于要调查终究有多少空置房了。虽然之前坊间盛传全国有6540多万套,但是一直不能得到权威部门的回应,不知国家统计局的最后结果能不能廓清“谣言”。不过,我相信大多数公众对最后数字已经不感冒了,因为这数字再大,也与他们关系不大,房地产商既不会因为供求关系真相被揭开而打出“跳楼价”,地方政府也不能再把土地收回去搞经适房。

  疯狂的商业追逐,让每一个人住到城市里,都要被这种疯狂的“马太效应”裹挟其中。资本无孔不入,丝毫没有可以逃遁的空间,而弱势群体唯一可以希冀的政府部门,不仅调控乏力,甚至直接成为高房价的幕后推手,在你走投无路的时候还告诉你:往地下钻也不行!

稿源:红网 作者:罗前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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