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于扬 通讯员 郁发顺
本报周口讯 为了讲排场、耍派头、办事方便,沈丘县个体户李某将自己购买的帕萨特轿车擅自喷涂警车外观标志,并安装了假警车牌号和警灯、警报器。昨日,周口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门向社会公开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李鬼”警车事件。
8月16日至28日,周口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选调精干督察民警,分为3个专项督察组,分别在中午、晚上易出现问题时段,集中对全市公安警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路检、路查,对违规停放、公车私用、牌证不全、擅自喷涂警车外观标志或安装警灯、警报器的12辆违规警车进行了严厉查处。
8月16日,鹿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了2起车辆非法安装警报器事件,鹿邑县的薛某和郾城县的张某车辆被查扣,并分别受到200元的处罚。
8月27日中午,沈丘县个体户李某驾驶套牌警车豫P393×警用车辆,在周口市区八一路与七一路交叉口被警务督察人员查扣。当日,沙南公安分局依法对李某治安拘留15日,并对非法销售警灯、警报器个体户老板刘某和汽车修理厂非法喷涂警用外观标志的人员李某分别给予治安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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