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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都市报9月2日讯(记者 郑天钟) 王哥庄街道东台社区的居民江某与邻居顾某发生争执,江某用打火机点燃了两家之间空地上的草垛,致使顾某家的门窗等物品及电缆和光缆被烧毁。江某赔偿给顾某3万元,近日,崂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江某因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江某与顾某两家房屋挨着,对于两家间的空地,双方都认为是自己的,为此经常争吵。2009年2月27日下午,顾某雇人向江某家屋后空地的草垛上堆放木桩,两人再次发生争执。江某持打火机点燃了草垛,火势很快蔓延,致使顾某家门窗、货车轮胎等物品以及附近的光缆、电缆被烧毁,造成部分地区通讯中断。大火后被消防队员扑灭,江某也被抓获。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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