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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部分小区“禁止拍照”惹争议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见习记者周蕾

  8月31日,武汉市的一名摄影发烧友在网上发帖,和朋友在汉口永清街一高档小区拍摄户外照,遭到保安制止。

  在武汉市的一些小区,也存在禁止拍照的现象,有的甚至称业主在小区拍生活照也要经过物业批准。最近两日,记者进行了探访。

  记者体验

  高档小区拍照遭喝止

  9月1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汉口中心永清街的一高档小区,这里东临长江,面向风景如画的江滩公园。

  在小区里,刘小姐正举着长焦镜头给她的朋友拍照,看到一保安走过来,她闪了一下快门后忙收工。和刘小姐交流得知,这里挺漂亮,她有时来这里拍照,保安看到了会上前制止。

  这里的保安说“用卡片相机拍生活照可以,但是不要用三角架和反光板,不能用长焦镜头等专业照相设备。”

  在黄鹂路上的一高档小区,记者和朋友拍生活照,被保安喝止。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公司,前台服务员指着大厅内的“禁止拍照”字样,称这是公司规定。

  记者问“小区内部的居民或居民的亲戚朋友拍照呢?”该员工称:“需要申请,核实是我们小区的居民后,方可拍照。”

  物业:维护秩序保护信息

  在一些高档小区,物业为什么不让拍照?位于永清街的小区物业负责人称:“因小区环境好且相对未完全封闭,一些摄影机构和个人来这里拍专业照片,有的市民还在此换衣服,逗留的时间过长,严重干扰小区居民的生活秩序。”

  有的小区则坦陈,担心小区的细节设计被剽窃。

  黄鹂路上的高档小区物业公司人士称:“我们小区的设计花了很多钱,请了专业设计师,任由拍摄,担心设计细节被轻易剽窃。”

  律师 :外来人员来拍照应征得同意

  武汉的大成律师事务所何丹律师认为,小区内的建筑、景观、园林、绿化等公共场所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小区物业是接受小区业主的委托,履行物业服务的企业,其无权干涉业主在小区公共场所内拍照行为。业主在小区内拍照,是正当行使物权人的权利,不应受到他人的非法干涉。

  他说,至于非业主的其他市民,不属于小区的所有权人,如果想到小区里面照相,应该征得业主同意,即需得到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的小区物业同意。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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