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原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信访办更名为“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规格由副局级调整为正局级,由设在市政府办公厅改为列入市委序列。为充实干部队伍,优化队伍结构,根据有关规定,我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5名委任制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本市在编在职副科级以下(含副科级)委任制公务员,公务员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2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二)9月8日前接受报名。每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三)笔试。笔试科目为申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四)资格初审。(五)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六)确定选调考察对象。(七)办理商调、转任手续。
三、此公告由本局负责解释。
邮寄和现场报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同心路1号,市信访局A座209房;电子邮件:xfj@sz.gov.cn;联系人:何平,电话:82103137;传真:82094583。
详见:深圳政府在线http//www.sz.gov.cn
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深圳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201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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