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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尚未形成解决人质事件统一的国际惯例解决菲人质事件外交优于司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3日07:29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9月2日讯见习记者卢杰记者周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法问题专家张潇剑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而言,解决菲律宾人质事件外交途径要优于司法途径。

  时至今日,发生于10天前、造成香港游客8死7伤的菲律宾人质事件尚无调查结论。菲律宾政府官员已明确表示将向死难者家属支付一定的恩恤金,但强调这并非政府赔偿。于是有评论猜测,是否会出现受害者家属向菲政府提出索赔,从而将这一事件带入司法程序

  张潇剑表示“此种可能性不大”。从国际法角度来看,人质事件中,菲律宾政府未能尽到妥善保护外国居民人身安全的责任,违反了国际法中所应履行的国际义务,应当承担国家责任,向受害者及家属赔礼道歉并给予充分赔偿。就目前事件发展而言,菲律宾政府对问题的解决基本上采取合作态度,因此通过外交途径也可能获得上述结果。

  此外,张潇剑分析说,由于人质事件发生的原因及性质比较复杂,劫持者的目的和要求也多种多样,因而该领域尚未形成统一的国际惯例或立法规定。国际法上对这类事件受害人的救济也主要通过外交渠道,或订立多边、双边国际条约加以调整。所以,就此次菲律宾人质事件而言,事件的最终解决采用外交途径要优于司法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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