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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彩虹计划: 2011年集体合同覆盖率达80%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3日07:45  南海网

  南海网9月3日消息(南海网记者李晓梅)日前,海南启动“彩虹计划”,要求全省各市县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从2010年到2012年,拟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在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2010年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将达到60%以上,2011年覆盖率达80%以上。这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省企业联合会等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实施“彩虹计划”披露的推进集体合同制度的时间表。

  “彩虹计划”是以集体合同制度搭建企业与职工沟通协商的“桥梁”,促进劳动关系双方平等地商,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增强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实效性,推动完善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协调机制。通知要求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从2010年到2010年,力争用3年时间在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基本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对未建工会的小企业,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提高集体合同的覆盖比例。

  通知指出,全省各市县要把深化“共同约定行动”与加强集体合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内容,以非公有制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对象,推动企业与职工就工资水平、劳动定额等涉及劳动报酬的事项开展集体协商并订立专项集体合同,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同时,通过大力推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等工作,积极引导支持企业和工会开展“要约行动”,重点支持工会提出要约。据了解,开展“要约”的重点将放在五类企业,即没有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集体合同已经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协议的企业;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低增长,或50%职工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企业;实行经营者年薪制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

  据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地将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分类指导,即对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就职工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进行集体协商,实现职工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而相应增长;对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通过协商薪酬稳定工作岗位、保障工资支付,实现稳员增效;对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重点就劳动定额标准和计件单价进行集体协商,保障职工取得合理劳动报酬的权益和休息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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