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检察院在91个行政村设联络点
南方日报讯(记者/赵杨通讯员/王北清)近年来农村最突出的腐败问题就是“村官将黑手伸向集体土地”,村干部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村官腐败成为破坏农村社会稳定的一大根源。为此,韶关乐昌市把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积极协助检察机关开展村级预防,通过设立预防工作联络点,聘请预防工作联络员,建立村级预防工作的长效机制。
乐昌市检察院于2009年3月正式启动村级预防的试点工作,在该市的乐城、坪石等5个镇(街道)的91个行政村设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联络点、聘请了联络员。联络员由村民代表推选2名在本辖区德高望重、公道正派、责任心强、年龄60岁以下的村民,经镇(街道)党(工)委审查后,由市人民检察院聘请并进行培训后上岗。村委会为联络员提供办公场所,工作职责、预防工作流程等制度实行制版上墙;联络员办公费用由检察院和所在镇(街道)共同解决。联络员收集村干部职务犯罪线索并及时向检察院反映,配合检察院开展预防调研、案件查处。
自试行预防村官职务犯罪联络员制度以来,该市检察院查办村官职务犯罪的立案数明显减少,已开展预防工作的行政村干部没有发生职务犯罪。近日,乐昌在全市推广该项工作。乐昌市直机关尤其是经济管理部门将设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络点,以扎实的社会化大预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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