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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不成敲诈16万 永兴三男子被刑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3日08:58  红网

  红网郴州9月3日讯(通讯员 杨志敏 李永兵)因对先前的生意合伙人单独做生意不满,湖南永兴三男子对先前的合伙人痛下“狠手”,先后威逼敲诈16万元。9月1日,永兴警方成功地将涉嫌敲诈的三名男子曹某、马某某、黄某抓获归案。

  据了解,受害人马某与曹某、马某某、黄某等三人曾经是生意合伙人,2009年8月马某与曹某等四人合伙从一名郑州籍商人手中以支付“中介费”的形式获得了二千吨铜渣的购买权,之后几人转手获利。

  不久后,马某因嫌其他几人现金不足,就单独找到郑州籍商人做成了一笔生意,得知此消息的曹某等人多次找到马某要求分红。

  2010年1月17日,曹某等人以马某做生意未叫上合伙人为由到马某家闹事,无奈之下,马某拿出4万元给对方。敲诈成功的曹某等人并没知足,2010年3月9日,曹某等人又在河南省济源市找到马,并对其进行威胁殴打,马某被迫又拿出12万元分红。

  据受害人马某交待,案发后,他长时间不敢报案,后来看到公安机关进行声势浩大的打黑除恶工作后,才使他鼓足勇气到公安机关报案。

  接到报案后,永兴警方迅速查明了案情,锁定犯罪嫌疑人曹某等三人,8月下旬,办案民警辗转千里先后前往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济源市将曹某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曹某等三人对敲诈事实供认不讳。

稿源:红网 作者:杨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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