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3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网站消息,香港一名市民入禀小额钱债法庭,指八达通公司向第三方公司转售他们的个人资料谋利,要求赔偿50元。小额钱债法庭将案件押后至11月4日审理。
入禀人黄永杰表示,未成为八达通“日日赏”会员前平均日收一个推销电话,2006年登记后日收8至10个推销电话,推销员往往花费数分钟才入正题,当他识别是推销电话时已花去数分钟,感到十分滋扰及影响工作,因此以“感情受伤害”为由要求八达通赔偿50元。
八达通向法庭提交答辩书,指今次申索涉及许多商业机构的惯常做法,判决对社会影响深远,并且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为了公众利益,要求将案件转交区域法院或更高级法院处理。
裁判官决定把案件押后两周审理,以便申索人了解答辩书的内容。入禀人原为黄永杰及李咏儿,其中李咏儿早前撤销入禀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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