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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凤姐诗作宜先摘有色眼镜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3日13:48  国际在线

  

评价凤姐诗作宜先摘有色眼镜

  凤姐:我其实也很有才的(设计独白)

  近日,陕西著文学刊物《延河》杂志在其官方博客上发布了两篇博文,分别是网络红人“凤姐”的诗作和对诗作的文学评论。《延河》杂志的编辑阎安称,不带任何偏见地说,这首诗写得还不错,可以看出受顾城等朦胧诗人诗作的影响。

  当网络红人“凤姐”和诗歌产生关联,争议必然泛起。

  然而,摘掉带有偏见的“有色眼镜”,以文学标准看凤姐的诗作,会发现:其诗并无恶俗,反而洋溢出清新朦胧的气息。就以《这是个优胜劣汰的世界》而言,“从天空落下的黄沙/与这个世界无关/与滚动的人群无关/清洁工在收拾一个/从树上掉下的橘子/无家可归的橘子/晨光中,一只刺猬招摇过市”,比起流行于当下的“梨花体”、“打油诗”更含蓄隽永,韵味漫溢。若以“用琐碎的意象来抒发幽微”的标准来看,它完全可列入“朦胧诗”。

  《延河》编辑也表示:选中凤姐诗稿前,先看到诗作本身,后来才留意到作者,“倍感意外”。这也表明,用凤姐的诗并不是“逐名利而舍质量”,借名人上位,而是“举稿唯质量”。

  凤姐诗歌遭受质疑,无疑跟其公众形象关系莫大。但从网友的“惊讶”甚至“鄙夷”态度中,不难料见,公众对凤姐诗作的评价,不是基于“诗本位”,而是以人论诗。

  就像阎安说的,“凤姐的生活道德不等于其美学道德”。凤姐为人如何,暂且搁置不论;单纯以她的为人来否定她的诗,明显有失偏颇。凤姐在频频露面于网上报端时,固然是个“公共人物”;可当她写诗时,她的角色也可以是“诗作者”,两者并行不悖。将“大话王”和“诗作者”角色混淆,植入先入为主的观念,误读是必然的。凤姐也有属于自己的生活体悟,可以赋之成诗,若“以其手写其心”,再加上文采、构思等元素,完全可以酿出佳作来。

  “以人论文”的片面评价,制造眼球效应,是对“凤姐”的滥消费和乱解构。凤姐的诗作登上严肃文学杂志,不是凤姐在“做作”,而是围观者太娱乐。 ( 佘宗明)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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