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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峰被控受贿101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3日14:58  金羊网-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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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开庭,“日记门”事件当事人韩峰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刑事诉讼。检察机关指控韩峰涉嫌收受贿赂101万余元。

  昨日上午,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就韩峰在钦州市和来宾市担任烟草专卖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钱物,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经济往来等提起刑事诉讼。

  韩峰在辩护中承认收受钱物这一事实,但他宣称自己收受他人钱物只是严重违纪行为,并没有违反法律,不是受贿。

  目前,案件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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