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新闻追踪
据新华社电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开庭,“日记门”事件当事人韩峰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刑事诉讼。检察机关指控韩峰涉嫌收受贿赂101万余元。
昨日上午,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就韩峰在钦州市和来宾市担任烟草专卖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钱物,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经济往来等提起刑事诉讼。
韩峰在辩护中承认收受钱物这一事实,但他宣称自己收受他人钱物只是严重违纪行为,并没有违反法律,不是受贿。
目前,案件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