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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机制名存实亡?发改委否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3日15:53  新民晚报

  上个月,纽约市场原油期货累计下跌了8.9%,结束了6、7月连续2个月的上涨态势。与之形成反差的是,自今年6月1日国家发改委下调成品油最高零售限价后,国内油价一直按兵不动。按照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7月初曾两度达到下调条件却迟迟未调,这引起了业界对于“新成品油定价机制是否还在执行”的广泛议论。

  “追涨不追跌”?

  2009年5月,由发改委操刀出台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被称为国内新成品油定价机制。根据上述《办法》规定:国内成品油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汽、柴油价格。

  7月份,一些市场机构的数据显示,三地油价变化率曾达到-4%,符合国内油价下调条件,但发改委一直迟迟未调。此前,网上流传“国内油价涨快跌慢,涨多跌少”、“追涨不追跌,维护垄断企业利益”等说法,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国家出台新的成品油价格机制以来,国际市场原油从每桶45美元左右震荡攀升至目前的76美元左右,累计涨幅近70%,而同期国内油价经过六升四降10次调价后累计涨幅不超过30%,低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涨幅,因此,不存在国内油价“涨快跌慢、涨多跌少”的情况。

  管理办法还不完善

  国内油价迟迟未动的情况引发广泛质疑。发改委方面否认新机制名存实亡的说法,没有下调价格,就是因为国际油价变化率未达到调整条件,目前市场机构的计算方式也是根据发改委的定价机制模拟出来的模型,其数据并不能代表真实情况。

  但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也坦承,目前的油价管理办法还不完善,有进一步调整的空间,包括国内成品油的平均加工成本、适当利润等方面都应该进一步明确。有专家指出,如果严格按照“22个工作日”和“4%”这两个指标,容易导致各种投机现象。过去成品油价格出现上调的时间窗口时,各地常出现囤油现象。油价上调不能只顾及企业的利润,还要更多地关注企业的经营,需要更加透明的企业成本机制来为油价寻找合理的价格机制。

  本报记者叶薇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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