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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首次出现经适房因空置被劝退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3日15:5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广州9月3日消息(记者周羽 傅晓勤 广州台记者黎小培)广州市最近有2户经适房业主、6户廉租房租户因没有正当理由连续空置房屋6个月以上被收回房屋。这是广州市首次因空置原因而收回经济适用房。

  这8户住户几乎原来都是住在老城区,入住金沙洲后距离上班地点比较远,而且小孩都在老城区读书。所以就将金沙洲保障房空置,重新回到老城区居住。广州市住房保障办上个月通过第三方机构调查取证,发现业主长期空置房屋,且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在调查和劝告后,这8户保障房业主愿意自动退回房屋。

  广州市民张先生:我觉得保障房就是给急需要住房的市民的,他们空着是对公共资源的浪费,不用的话当然要收回去啦!

  根据《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购房人购房后将经济适用住房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要求其退还所购买的经适房,依法注销其房地产权登记。被收回经适房或廉租房的家庭,必须在5年后才能继续申请保障房。此外,还将损失税费、按揭费和利息等等费用。

  广州市国土局住房处处长陈松表示,查处空置行为也成为常规检查:已经设置了派驻中心,专人巡查管理,我们还会聘请第三方调查人,对比较严重违规的那些住户进行调查取证。我们会逐渐在各个(保障房)小区,尤其是大型的小区,都会派驻机构,配备齐派驻人员。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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