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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如何为企业发展服务 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的基本途径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3日16:31  山西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 赵晓燕)如何为我省的转型发展、跨越发展作好服务?我省检察机关把服务企业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于今年8月出台了《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企业发展的意见》。9月1日,省检察院与我省各大中型企业共聚一堂,就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交换了意见。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建明表示: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必须立足检察职能,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企业发展的基本途径,不能脱离法定职责来搞服务。

  为落实“7·29”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会议精神,省检察院出台了《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企业发展的意见》,这是全省检察系统转变执法观念,主动为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那么,检察机关如何为企业发展服务呢?要通过全面履行批捕、起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以及进行诉讼监督等法律监督手段,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职能作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企业改革、创新、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用《意见》中“四个避免”、“六个界限”、“六个严禁”、“六个不轻易”这些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将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的理念落到实处。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在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的基础上,要坚决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为企业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坚决打击危害企业利益的经济犯罪,为企业发展创造有序的市场环境;要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要加强对涉企案件的诉讼监督,为企业发展创造公正的司法环境;要加强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增强企业持续发展活力。同时,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树立平等对待、理性、平和、规范、文明的执法理念,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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