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琐碎小事,杀害叔父家8口人后潜逃,在异乡隐姓埋名20余载,最终还是落入法网。8月26日,经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州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周振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88年11月25日凌晨4时,为琐碎小事,周振维和哥哥周振琼一起,持尖刀、斧头等凶器将叔父周振文家8口人残忍杀害。案发后,周振琼主动自首,1989年被执行枪决。而周振维则开始了20余年的逃亡生涯。
在贵阳,周振维化名为黄健,与当地女青年王某结婚,做了王家的倒插门女婿,并成为当地有名的木匠。他还兼做装潢,每月可挣3000多元钱。因为难忍思念家人的痛苦,他于2002年悄悄地给姐夫曾某写了一封信,诉说了自己的情况。
在逃亡生涯中,周振维研究了一些法律知识。他以为,刑事案件过了20年就不再追究了,却不知道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不受这个追诉时效影响。而且,警方多年来一直未放弃对周振维的抓捕。2009年年底,警方根据线索将周振维抓捕归案。(胡安民 温怀举 吴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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