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以明 通讯员杨彰立)9月1日,贵州省三级检察院检察长或主管副检察长以及民行处(科)长汇集贵阳,共谋贵州民行检察工作的长远发展。
2001年以来,贵州省检察机关共受理不服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申诉17708件,审查后立案6425件,提出抗诉120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07件。收到抗诉案件法院再审结果616件,其中改判278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78件,调解83件,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近三年来,该省检察机关不断拓展民行监督途径,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023件,督促起诉案件1503件,执行监督案件584件,调解监督案件31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693件,提出检察建议近600件。
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俊平参加会议并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检察机关第二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法律监督属性、工作规律和职能定位,加强和改进民行检察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民行检察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充分发挥基层院在执法办案中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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