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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专挑六旬老汉 民国纸币换刑三年

  8月27日,经安徽省安庆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被告人石建国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2万元。

  石建国系安徽省宿松县孚玉镇农民,在一次帮人盖房时,他捡到一张万元面值的民国时期钱币。苦于发财无门的石建国对这废纸一般的民国币动起了坏心思。

  石建国纠集了无业人员张某等4人(均已判刑),于2009年9月初开车到邻县的山区,由一个成员先到乡镇的信用社门口踩点,确定单独取钱的六旬老汉为作案对象并告知石建国,再由石建国安排其他成员开车到附近路上等候。石建国假装偶遇被害人并与之搭讪前行,另外的团伙成员则分别表示,“愿意”以300元人民币兑换100元民国币的价格收购民国币、以100元民国币兑换260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民国币,诱使被害人为“赚取差价”而购买民国币,他们拿到钱后再寻机逃跑。

  用这种方法,石建国等人先后在湖北省英山县、安徽省岳西县等地骗取六旬老汉刘某等人钱财2.86万元。今年3月,因被害人报案而案发。(刘鹏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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