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六旬的陈法顺为养老植树造林,这本是一件好事。但他未经许可,雇人把村集体所有的6000多株幼树砍倒,在炼山时又引发森林火灾,因此触犯了刑法。此案经福建省浦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8月30日,陈法顺被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今年59岁的陈法顺看到近年林木价格不断攀升,植树造林前景可观,便想种些树木用于养老,并打起了村集体林地的主意。去年11月至12月,陈法顺既未经村委会许可又没有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就擅自组织工人到村集体的山场劈山,将107亩山场上的6420株阔叶幼树全部劈掉。
今年2月24日,陈法顺见劈倒的茅草和树木已干枯,在未取得野外用火许可证的情况下,又擅自雇请工人上山炼山,后因天气干燥且风势很大发生走火,引发森林火灾,烧毁林地64亩。案发后,陈法顺投案自首。
(金国清 陈加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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