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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东方市原市委副书记受审

  本报讯(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李洪梅)由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东方市原市委副书记吴苗受贿一案日前开庭审理。被告人吴苗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至2009年期间,吴苗利用其担任东方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金额共计人民币213.7万元,其中数额最大的一笔达100万元。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吴苗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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