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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能否规定职工家属不得经营本企业同类产品

  编辑同志:

  为保障企业经营产品独占当地市场的地位,防止职工家属参与同类产品经营,某企业最近制定了一项制度,规定该企业的职工家属不得经营本企业经营的产品,一旦发现企业有权辞退该职工,并没收该职工家属经营的产品。请问,企业这种规定有根据吗?

  读者 丰值

  丰值读者:

  从你反映的情况看,企业订立规章制度是无可厚非的,但企业规章制度的内容、形成的过程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法律没有作出类似规定,因此企业无权禁止职工家属经营本企业同类产品,且企业规章制度只适用于企业内部,对企业外的职工家属没有约束力。还有,“没收”是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的一种,只能由行政机关依法行使,企业“没收”他人财产是违法的,是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因此,企业规章制度规定职工家属不得经营本企业同类产品是无效的。

  本报法律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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