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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转发通知”,你笑得出来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4日02:22  扬子晚报

  一位网友晒出偶然看到的一份文件,文件名是:中共上海市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上海市纪委 监察委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转发〈北京市纪委监察局关于严明纪律确保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顺利进行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9月3日《广州日报》)。

  一份通知的标题中,竟然套了三层书名号,有三个“转发”、四个“通知”,想一口气念完会喘不过气来,无疑让人叹为观止、啧啧称奇。然而,这并不是网友的恶搞,而是真实的机关文件。

  不过笔者想说,“最强转发通知”其实并没那么可笑,如果深究一下背后的东西,恐怕只能苦笑。首先,写通知的人未必像一些人想象的那样水平低下。相反,他的做法完全符合公文规范要求。而机关层层转发有关部门文件,也符合工作流程、层级关系,显示出工作的严谨。

  然而问题是,机关把大量精力耗费在文件转发上,还有足够的精力做真正的工作吗?早有有识之士指出,在滥发文件、指示的习气下,“生动活泼的工作就淹没在这浩如烟海的公文之中”。还有一句名言,“文牍主义通常是官僚主义的孪生子”。笔者不知道,这份“最强转发通知”下发后,内容会被贯彻得怎样?会不会再被下级单位击鼓传花,继续一路“转发”下去呢?

  笔者并不认为,机关公文完全没有存在必要。但是,公文的意义绝不在于“被转发”。这个道理,其实大小官员们都懂得。反对文牍主义、治理“文山会海”,也早已不是一年两年。一些地方的机关在几年前,还提出了“无纸办公”目标。可是,看到这份“史上逻辑最强转发通知”,再想想频频发生的“开封指导漯河工作”式的抄袭公文闹剧,我们对机关作风改革,实在是难以太过乐观。

  (江苏 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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