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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居3月对抗强拆重庆“鸟人”获刑3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4日02:22  扬子晚报

  重庆奉节县“鸟人”陈茂国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案3日一审宣判,奉节县法院判处陈茂国有期徒刑3年。

  法院审理查明,因修建渝宜高速公路奉节县城西连接道工程,奉节县需拆迁朱衣镇陈茂国等270余户农房。陈茂国认为政府依据有关政策标准计算的39.2万元现金补偿费低,且政府提供的3套共270平方米的房屋安置未达到其要求,拒绝签订安置补偿协议。2008年12月26日,陈茂国的房屋被依法强制拆除。2009年9月1日,陈茂国携带砖头、绳索、农药、高音喇叭、扩音器等物,爬上处于在建高速公路连接道的一棵桉树上搭建窝棚,并在此居住近3个月。同年9月17日和10月25日,陈茂国打电话和用高音喇叭鼓动亲属和附近的村民拦车堵路,分别导致该主干道交通堵塞近1小时和近4小时,百余辆机动车不能正常通行。 新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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