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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女孩状告姨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4日02:28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9月3日讯 (记者刘云 通讯员宋成松)19岁女孩丽丽近日将姨妈告到了法院,她想讨要一笔拆迁补偿费,因为被拆迁的房子是妈妈的。但姨妈却不同意。这是为什么呢?

  15年前,丽丽的妈妈赵女士因丈夫突遭车祸去世,患精神分裂症被送往精神病医院。赵女士的妹妹及其丈夫经常到医院探望并照料赵女士。丽丽一直跟随叔父生活,叔父去世后,丽丽随叔父家人生活。2005年,赵女士名下的房屋被拆迁,因赵女士患精神病在医院治疗,女儿年幼,赵女士的妹妹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与旧城改造投融资管理中心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并于2005年9月领取了拆迁补偿安置费11万元。

  丽丽成年后,即以妈妈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要求姨妈返还这11万元,但被拒绝。调解不成,法院最后支持了丽丽的请求,但丽丽的姨妈拒绝执行。

  执行法官受理案件后,经多方了解,得知丽丽在叔父家生活的十几年里,因叔父多病,没精力管教她,叔父去世后,她更是无人约束。长期缺少父爱母爱,使得丽丽养成了贪玩、任性等习惯,这些年从未到医院看望过患病的母亲。这让每月至少到精神病医院探望一次病人的姨妈非常生气。“这孩子不孝,一分钱我也不会给她。这钱我放在隐蔽处,一般人根本找不着。”

  了解到事情的经过后,执行法官多次劝说丽丽,使丽丽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后来,执行法官又耐心做其姨妈、姨夫的工作,希望能获得他们的谅解。最终,姨妈谅解了丽丽。双方握手言和,重叙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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