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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放学途中命丧水渠暗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4日02:35  京华时报

  法官现场勘察。本报记者赵勇摄

  本报讯(记者张淑玲)12岁的儿子小旭接通知到校补课,放学途中却与同学在一排水渠中溺亡,家长将学校及村委会告上法庭。昨天,大兴区安定镇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6月20日中午,孩子说学校通知补课,一走就再也没回家。”昨天上午,小旭母亲王女士仍满脸悲痛。

  她说,当时正放暑假,晚上7点了孩子还没回家,同村的小硕也不见了,大家分头寻找,晚上11点才在渠边发现了孩子的衣物,第二天凌晨从渠底一深坑里捞出了孩子的遗体。

  家长认为,学校在暑假期间临时通知补课有违国家相关规定,且没有通知家长接孩子回家;该渠底深坑已致多人溺亡,而村委会没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校方及村委会应承担赔偿责任。

  校方辩护律师称,学校接上级通知要对该班语文进行抽考,故学校下通知要学生返校交代考务。学校建有完善的安全保障制度,且同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孩子也具备了一定的认知和行为能力。学校在孩子溺亡事件上没有过错。

  马坊村委会辩护律师称,该渠系多年自然形成,最近几年天气干旱,渠内并没水,事故前刚下了一场大雨,村内雨水排入水渠形成积水,才导致事故发生。村委会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上午11点多,法官宣布休庭,随后勘察了现场。此案昨天没有进行宣判。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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