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郑莲
本报记者 陈建辉 通讯员 郑生昆
前日上午11时许,在泉州市区南俊路,28岁的惠安人王某看到一家酒店要招聘传菜员,忙赶去应聘。在招聘过程中,酒店人事部的李女士临时有事走出考场,把自己刚买的新手机落在桌子上。接着,另一名考官也走出考场接电话。
见考场只剩下自己一个人,王某忙将李女士的手机抓起,放到自己的口袋里。李女士回到考场后,发现桌子上的手机没了,就问王某:“是不是你拿了?”王某一口否认,却趁李女士到处翻找手机时,偷偷将手机丢到墙角的一个纸箱子里。不料,这一幕却被李女士看到了,她当场从纸箱子里找出手机,并向鲤中派出所报警。
据民警介绍,王某之前就因盗窃被判过刑,是一名“惯偷”。昨日上午,因涉嫌盗窃,王某被警方行政拘留14天,并拟报劳动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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