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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垄断 从小区掘金156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4日02:59  海峡都市报

  □“勾结‘沙霸’ 物业主任搞垄断” 追踪

  N本报记者 林小明

  本报讯 与晋江奥林春天、香榭花都两小区物业公司分别签订提供搬运和建筑材料的垄断服务协议,专门聘请打手以高于市场价格强买强卖,从中牟利。昨日,晋江首起小区“沙霸”在晋江法院宣判,法院一审以犯强迫交易罪判处庄某缺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团伙其余成员庄某江等4人各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各处罚金3万元。同时,继续追缴其余违法所得。

  而与此案相关,在今年3月8日,原厦门市厦煌物业有限公司晋江分公司经理、晋江奥林春天服务中心主任杨某,被晋江法院一审以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见本报今年3月9日A9版报道)。

  贿赂物业主任

  横行小区强买强卖

  去年2月起,晋江警方相继接到晋江奥林春天、香榭花都以及不少装修公司和搬运工的投诉,有一伙人强行霸占上述两个小区强买强卖,导致当事人利益严重受到损害。去年11月20日,警方以涉嫌强迫交易罪将5名嫌犯刑事拘留。

  警方查明,自2009年2月以来,由嫌犯庄某缺(晋江人,46岁)为团伙首要人员,嫌犯庄某江(厦门人,32岁)、庄某胜(晋江人,40岁)、朱某贵(泉州人,44岁)、朱某(江西人,37岁)为主要成员,对晋江市梅岭香榭花都小区、奥林春天小区的二次装修提供建筑材料及搬运服务,该团伙利用当地势力,以晋江市梅岭街道浔兴奥林春天、瑞景香榭花都两个小区占用本村土地,致其失地无业为由,贿赂奥林春天的小区物业主任杨某(已判刑),与奥林春天小区的厦门市厦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香榭花都小区的厦门华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垄断经营协议,强迫小区业主及装修公司以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其购买装修材料和接受搬运服务。

  两个小区内

  强行卖沙得款85万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2月以来,被告人庄某缺和庄某育(另案处理)向被告人朱某贵、朱某收取进场费和抽成,其中人民币8万元用于交纳厦门华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厦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押金和场地使用费;并指派被告人庄某江、庄某胜清理装修垃圾,统计强迫交易数量,协助被告人朱某、朱某贵在这两个小区采用威胁、殴打等手段阻止自购材料搬入小区、阻止自聘搬运工作业,强迫两个小区业主及装修公司以高于市场价向其购买沙石、水泥、机砖、煤灰等装修建筑材料和接受搬运服务从中非法牟利。被告人庄某胜还专供被告人朱某、朱某贵所出售的水泥(牟利数额不清)。截至同年11月,被告人庄某缺等人强迫两个小区共476套套房的业主和装修公司与其进行交易,其中沙子销售总金额为人民币856800元,搬运服务总金额为人民币710800元以上。

  被告人庄某缺分得人民币135000元,被告人庄某江分得人民币33000元,被告人庄某胜分得人民币13000元,被告人朱某、朱某贵共牟利人民币90000元。

  案发后,厦门华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厦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均退出所收取的押金和场地使用费。庭审后,被告人庄某缺的家属代为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0元。

  沙霸自首辩护

  一审被驳回

  在审理阶段,被告人庄某缺和朱某贵的辩护律师辩解说,他们系投案自首,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相对较小,主观恶性较小,有悔罪表现,因此,建议从轻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5个被告人结伙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庄某缺作用相对较大,虽然其没有直接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但其签订垄断协议、决定经营模式、收取进场费和抽成,获利最多,并指派人员协助被告人朱某、朱某贵强迫交易;另4个被告人作用相对较小,在被告人庄某缺的安排之下,直接实施强迫交易行为,获利少于被告人庄某缺。5个被告人系在晋江市纪委调查相关案件中发现其涉嫌强迫交易罪进而被移送侦查,不属自动投案。

  相关链接:物业主任勾结“沙霸”搞垄断判半年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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