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新华网消息,9月2日上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原销售处处长韩峰涉嫌受贿一案。因日记被人泄露上网,韩峰被人称为“日记局长”。
检察机关指控韩峰共索取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01万多元,其中包括一笔用于删帖的索贿款。据检察机关调查,为了删除网上流传的日记,韩峰于2010年2月14日至16日向钦州市某公司项目经理陈某索取现金人民币15万元,交给相关人员作为删帖费用。
据了解,在韩峰落网之前,疯狂转帖的日记绝大部分是韩峰本人所写。韩峰面对那些被泄露的隐私,也承认网上的日记大部分是他所写但有的内容被人篡改过。对于他的隐私日记是如何被泄露出去的,韩峰也一直不知道原因。
据记者从其他渠道获悉,日记泄露的原因,也确实像网上流传的那样,韩峰将他已删除日记内容的手提电脑送给情妇谭某后,日记内容被谭某的丈夫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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