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就亚运火炬传递活动通告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陈翔)广州市公安局昨天宣布,起草《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16届亚洲运动会火炬传递活动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亚洲残疾人运动会火炬传递活动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并将此通告向社会公开以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待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提交市政府审定。
意见稿要求,在亚运会、亚残运会火炬传递期间,观众要文明礼貌,服从指挥,自觉维护现场秩序,按要求进入指定地点观看,不得擅自进入警戒区域;切勿攀爬树木、电线杆等,不要拥挤或在人多地方滞留和聚集。
警方称严禁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追逐打闹、起哄滋事或实施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警方提醒,在火炬手通过以后,应有序撤离现场,严禁尾随、追逐火炬传递车队。
根据意见稿,火炬传递期间,部分道路将实行交通管制。
公示时间:从9月1日至9月7日。
受理单位:广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起义路2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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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0—83116467、8311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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